保护野生动物,就是更好地保护绿水青山。
2月6日11时,喜德县公安局冕山派出所接到热心村民电话,称发现一只野生动物。接到电话后,民警迅速前往现场。
到达现场后,民警判断这是一只黄麂子,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随即将它接到了所里,并积极主动联系林业部门,于当天14时一同将这位“新朋友”送往野生动物救助站。
黄麂子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2000年8月被列入国家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。可以人工养殖繁育,但不可以贩卖,只作为濒危动物繁殖育种。它的体长约1米,尾长17到21厘米,体重25到30千克。
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,冕山派出所将继续践行生态文明理念,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生态安全,提高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,努力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,共建和谐生态家园。